返回第17章 梅花易数下(2 / 2)风水卜卦首页

其物乃煎烤炙烧,其间或茶盐。

白日之夕,虽之以烛,春夏之际。

凡物带花,老人莫食。

心事不宁,少者宜之。

宜讲论,即有益。

为鸡为雉,为蟹为蛇,色赤味苦,性热而气香。

逢坎而酒请之争,逢巽则炒菜而已。

兑之为卦,其属白金,其味辛而色白。

或远客暴至,或近交争来。

凡动物刀砧,凡味必有辛辣,凡包里腌藏。

其于暴也,为菲为菱;其于菜也,为葱为韭。

盛而有腥臭,旺而有羊鹅。

坐间有潜越之人,或有歌娼之女。

单则必然口舌,重则必然欢喜。

生出多食,克出好事。

夫算其饮食,必须察其动静。

故动则有,静则无。

以体卦下卦为己卦,上为人卦。

下为变为客,互之上为酒,下为食物。

取象体之下为食何物,变为客体,下食之不终,生体下吉。

互克体之不得食。

他人克应亦难食。

他人生,他人请,己生体生下,己请人。

互受生后不计杯杓。

上体受生客不计数。

变生互,客有后至者;互生克,有先去者。

取其日时,以互卦用矣。

观物玄妙歌诀观物戏验者,虽云无益于世,学者以此验数,而知圣人作《易》之灵耳。

物之于世,必有数焉。

故天圆地方,物之形也;天玄地黄,物之色也;天动地静,物之性也;天上地下,物之位也;乾刚坤柔,物之体也。

故乾之为卦,刚而圆,贵而坚,为金为玉,为赤为圆,为大为首,为上之果物。

见兑为毁拆,逢坎而沉溺,见离为炼煆之金,震为有动之物,巽为木果为圆,坤、艮土中之石,得火而成器。

兑为剑锋之锐,秋得而价高,夏得之而衰矣。

坤之为卦,其形直而方,其色黑而黄。

为文为布,为舆为金。

其物象牛,其性恶动。

得乾乃可圆可方,可贵可贱。

震、巽为长器,离为文章,兑为土中出之金,艮为带刚之土石也。

震之为卦,其色玄黄而多青,为木为声,为竹为萑苇,为蕃鲜及生形。

上柔下刚,是性震动而可惊。

得乾乃为声价之物,得兑为无用之木,见艮山林间之石,见坎有气之类,巽为有枝叶,见离为带花。

巽之为卦,其色白,其气香。

为草木,为刚为柔。

见离为文书,见兑、乾为不用,乃遇金刀之物。

坤、艮为草木之类,坎、兑为可食之物。

为长为直,并震而春生夏长,草木之果蔬。

坎之为卦,其色黑,亦可圆可方物。

为柔为腐,内则刚物。

得之卑湿之所,多为水中之物。

见乾亦圆,见兑亦毁。

又乃污湿,得震、巽而可食;离、水火既济,假水而出,假火而成。

又为滞于物,兑为带口也。

震、巽为带枝叶,为带花也。

离之为卦也,其色黄而青,体燥,其性则上刚下柔。

为山石之物,土瓦之类,小石于大山,为门途之处。

为物见乾而刚,兑而毁折,坤而土块,巽为草之物,而震为木物类也。

坎并为河岸之物,离并为瓦器,震、巽并见篱壁之物。

兑之为卦,其色白,其性少柔多刚。

为毁折而下,全带口而圆。

见乾先圆后缺,见艮则金石废器,见震、巽为剥削之物,见坎为水之类。

得乾而多刚,得坤而多柔,长于凯撒之内。

于水中之类,得柔而成器也。

诸事响应歌

混沌开辟立人极,吉凶回应尤难避。

先贤遗下预知音,《皇极》《观梅》出《周易》。

玄微浩瀚总无涯,各述繁言人莫记。

大抵体宜用卦生,旺相谋为终有益。

比和为吉克为凶,生用亦为凶兆矣。

问雨天晴无坎兑,亢旱言之终则是。

天时连雨问晴明,艮离贲卦回应耳。

乾明坤晦巽多风,震主雷霆定莫疑。

凡占人事体克用,诸事亨通须有幸。

比和为妙克为凶,又看其中体卦证。

乾主公门是老人,坤遇阴人曰土应。

震为东方或山林,巽亦山林蔬果品。

坎为北方并水姓,酒货鱼盐才取定。

离言文书炉冶利,亦日南方颜色亦。

艮为东北山林材,兑曰西方喜悦是。

生体克体亦同方,编记以为诸事应。

凡问家宅体为主,旺相须知进田土。

生用须云耗散财,比和家世安居处。

克体为凶决断之,生产以体为其母。

两宜生旺不宜衰,奇偶之中察男女。

乾卦为阳坤为阴,又有来人爻内取。

阴多生女阳生男,此数分明具易理。

婚姻生用必难成,比和克用大吉利。

若问饮食和生体,必知肴馔丰厚喜。

生用克体饮食难,克用必无比和美。

坎兑为酒震为鱼,八卦推求衰旺取。

求谋称意是比和,克用谋为迟可已。

求名克用名可求,生体比和俱可取。

求财克用日有财,生体比和俱称意。

交易生体及比和,有利必成无后虑。

出行克用用生体,所至其方多得意。

坎则乘舟离旱途,乾震动则坤艮止。

行人克用必来迟,生体比和人即至。

成远恒迟升不回,艮阻坎险君须记。

若去谒人体克用,速可追寻依卦断。

相生比和终可寻,兑临残缺并井畔。

离为冶所及南方,坤主方器凭推看。

疾病最宜体旺相,克用易安药有效。

比和凶则有救星,体卦受克为凶兆。

离宜服热坎服冷,卦见坤土温补亨。

亦把鬼神卦象推,震主娇怪为状貌。

巽为自缢井锁枷,坤艮落水及血刃。

凡占公讼用宜克,体卦旺相终得理。

比和助解最为奇,非止全仗他人力。

若问墓穴在何地,坤则平阳巽林里。

乾宜高葬艮临山,离近人烟兑兴废。

比和生体宜葬之,克用尤为大吉利。

若人临问听傍言,笑语鸡鸣亦吉美。

美物是为祥端推,略举片言通万类。

断占总诀篇之三

诸卦反对性情

乾刚坤柔反其义,比卦欢欣困忧虑。

临逢百物观求之,蒙卦难明屯不失。

大畜其卦福之生,无妄若遇祸之始。

升者去而不复回,萃者聚而终不去。

谦卦自尊豫怠人,震则动而艮则止。

兑主外遇祸之藏,随前坎后偷安矣。

剥体消烂复自生,蛊改前非而已矣。

明夷内朗又逢伤,晋主外明并通理。

益拟茂盛损象衰,咸速恒迟涣远遁。

同人内亲睽外疏,解卦从容蹇难启。

离文美丽艮光明,遁退回身姤相遇。

大有曰众丰曰多,坎卦履险震卦起。

需不进兮讼不宁,既济一定无后虑。

未济之卦男之终,归妹之辞归之始。

否遭大往而小来,泰卦大来而小去。

革去旧故鼎从新,小畜曰寡噬嗑食。

旅羁其外大过颠,夬卦分明曰快利。

要将字字考精详,杂卦性情反对是。

占物类例

如得乾,曰“潜龙勿用”,乃曰不可用之物;“见龙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跃在渊”,乃曰水中之物;“亢龙有悔”,乃废物也。

如得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无咎”,乃曰包裹之物;“黄裳元吉”,乃曰黄色衣服之物;“其血玄黄”,乃石物或逢石而破;“困于株林”,乃曰木物。

又言爻辞,不言物类,而不能决者,须以八卦所属之象察之。

又诀,体用断物之妙,生克制化之妙,于诸诀中此极为美验。

其所以生体者,为可食之物;克体者,为可近人之秽物。

体生者,为不成之器;体克者,为破碎损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体象者为贵物,克体象者为贱物,所泄为废物也。

又诀,凡算此数,以体卦为主,看其刚柔。

用卦看其有用无用。

体生方圆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体,乃可食。

用变互卦,看其色与数目。

此互卦决其物之数目也。

如互见乾、兑,决为一二之数。

互见艮、坤,为七八之数也。

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离之属,皆是两件。

物乘旺,物数多,衰而物少。

离为中虚之物,或空手无物。

又决物之数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数,后天亦不出八数之外。

物数为体诀凡算物数者,不但以体卦为体,凡卦之多者,皆可为体。

如乾金多,以金为体,则多刚;坤多以土为体,多柔。

乾卦体卦乾而互又是乾。

固曰:金为体而刚矣,便是圆健刚硬之物。

非金非石,此为体矣。

观物有体互变卦,并无生旺之气者,为不入五行物。

观物观爻,如八卦中阳爻多,乃多刚之物;阴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诀,观物变在五六爻,多是能飞动之物。

观物看变爻为主凡观物,以变卦为主,应用之应验也。

如得乾,初爻变为巽,金刀削过之木物。

二爻动,变为离,乃火中锻炼之金。

三爻动,变为兑,乃毁折五金之器,虽圆而破处多也。

观物克应法凡算物之成败,又看体卦克应如何。

成卦未决之际,有见圆物相遇,即断圆物。

见有负土者过,即断为土中之物。

见刚健之物,即言是刚健之物。

见有柔腐之物,即言是柔腐之物。

观物趣时诀凡算物,趣时察理,无有不验。

以春得震、离为花,夏得震为有声之物,秋得兑为毁折成器之物,冬得坤为无用土物也。

观物用易例有人以笼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变升,互见震、兑,曰此必是草木类而生土中也。

色青根黄,当连根之草木也。

盖爻辞曰:“拔茅茹,以其汇。

”乃曰:此乃干根之草木也,视之乃草木连根,新采于土中也。

互震为清色,兑为黄根也。

又有以钟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风鼎之雷风恒。

乃曰:此有声价气势之物,虽圆而今毁缺矣。

其色白而可用。

盖其辞曰:“鼎玉铉,大吉。

”互见乾、兑,虽圆面毁也。

开视之,乃玉绦环,果破矣。

万物戏验凡猜手中物,乾金为圆白之物。

其色白,其性刚,为宝货之物,有气为无价物。

坎为黑色,性柔,近水之物。

又艮为土中之物,瓦石之类,有气为成器之物,其色黄。

逢兑克,无气,折伤之物。

又巽、震为竹木,有气为有用之物,为可食之物;无气为竹木之属。

遇兑之属可食,当时之果物,色青。

有气柔,无气刚。

震、巽遇坎为污湿物,或有气;如无气,为烂朽之木。

离色亦,性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类。

有气,为价值可货之物。

坤为土中之物,色黄而性温。

兑为毁折之物,带口。

凡占物,以春震巽、夏离、秋乾兑、冬坎皆当以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

否则为无用之物。

值六虚冲破,则必无物而空手矣。

断占总诀篇之四占卜十应诀凡占卜,以体卦为主,用为事应,固然矣。

但体卦既为主,用互卦相应,参看祸福。

然今日得此一卦,体用互变中决之如此;明日复得此卦,体用一般,岂可又复以此决之?然则若何而可?必得十应之说而后可也。

盖十应之说,有正应、互应、变应、日应、刻应、外应、天时应、地理应、人事应、所谓十应也。

夫正应者,正卦之应也。

互应者,互卦之应也。变应者,变卦之应也。

此二卦之诀也。

占者俱用之以断吉凶矣。

至于诸应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诸用之诀,卦无不验。

不得其诀而占卜吉凶,或验或不验矣。

得此诀者,宜秘之。

正应正应者,即体用二卦决吉凶互应互应者,即互卦中决吉凶变应变应者,即变卦中决吉凶方应方应者,以体为主,看来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位。

宜生体卦,又宜与体比和,则吉;如克体卦则凶,如体卦生之,亦不吉矣。

日应日应者,以体卦为主,看所占属何卦,及体卦与本日衰旺如何。

盖卦宜生体,宜比和;不宜克体,亦不宜体卦生之也。

本日所属卦气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也。刻应刻应者,即三要之诀也。

占卜之顷,随所闻所见吉凶之兆以为吉凶之应。

外应外应者,外卦之应也。

占卜之际,偶见外物之来者,即看其物属何卦。

如火得离、水得坎之类。

如见老人、马、金玉圆物,得乾。

见老妇、牛、土瓦物,得坤之类。

又如见此者,为外应之卦。

并看其卦与体卦生克比和之理,以决吉凶。

天时应天时之应,占卜之际,晴明为离,雨雪为坎,风为巽,雷为震。

如离为体,宜晴。

坎为体,宜雨。

巽为体,宜风。

震为体,宜雷。

火见雷为比和,参之生克,以定吉凶。地理应地理之应,占卜之时,在竹林间,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涧池沼之上为坎;在五金之处为乾、兑之乡;在窑灶炉火之所为离;在土瓦之所为坤、艮,并为体卦,论生克比和之理以诀之。

人事应人事之应,即三要中人事之克应也。

盖占卜之际,偶遇人事之吉为吉,偶遇人事之凶为凶。

如闻笑语,主有吉庆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属于卦者论之:老人为乾,老妇为坤,少男为艮,少女为兑。

并看此人事之卦与体卦生克比和,以决吉凶。

此十应之理,凡占卜之际,耳闻目见以决吉凶,并以体卦为主,而详见生克比和之理。

如占病症,互变中俱有克体之卦,而本卦中又无生体之卦者,断不吉也。

又看体衰旺,若体旺则庶几有望,体衰则无复生理。

如是,又看诸应有生体者,险中有救;有克体则不可望安矣。

其余占卜,并以类推之。论事十大应(论日辰秘文)

一行:问官事,属木,旺木有文书;属火,有官司;财金,财有至。有客至问病,人火潮热,金水米浆。

二立:官司不发,木土无金,大小口舌,病不凶。财水土,有贵人至,文书发动。

三坐:问官司,有讼不成。主财属火,主和劝。金败财,木得财。病却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祸不凶。

四卧:问官司侧睡者,欲起必作,主阴人事。金有财,火事发破财。土水无财难就。土木有财。

五担:官司被人自惊,与面说人成口舌。问信见水土得财。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财,水土有灾。心下不安,有贵人,主口舌,不凶。

七裹头:官司立见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财无,小人分上。口舌呕气。病主阴人小口灾。

八跣足:官司破财,外人欺,心下惊慌。火主破财,土不凶。病有孝至。

九喜:官司自己无主,外人有请,劝官司。有酒肉,别人事。口舌纷纷,求财不许。不凶。十怒:官司主外人欺凌,不见官,主破财。倚人脱卸,火惊病凶。

卦应(与前八卦类象,大同小异,观者可以互参)

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首、为金、为玉、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九家易》云:“为龙、为直、为衣、为言。”如姤、遁、否、履、无妄、讼、同人七卦,乾在上,刚在外。如大有、泰、大壮、夬、需、大畜、小畜七卦,乾在下,刚于内。乾坤刚柔,四发变八,惟六动随时有异,不拘于一。乾性温而刚直,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于礼王,则为刚善,为明;不附于礼法,则为刚恶,为凶暴。

天文:雪、老阳。

天气:寒。

凶盗:军弓手、贼、强横、停尸。

官贵:朝贵、盐司、大守、座主。

身体:顶、面颊、頄辅。

性情:刚健正直、尊重、好高、战吉。

声音:正、清、商。信音:朝信改、召命、荐举、关升、义亲。

事意:上卦为形象之家,下卦为强横之辈。

疾病:于太阳脉弦紧,天威所罚、上壅目熟、寒热。

附药:丸子。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旉、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于马也、为善鸣、为$足、为作足、为的颡、其于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于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位、其究为躁卦。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其于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于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于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于木也、为坚多心。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胄、为戈兵、其于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于木也、为科上槁。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于木也、为

坚多节。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于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