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劝菜赠汤的机会,一个不小心,就将满满一勺汤水,泼在了百瑶的鞋袜上。
“哎呀,这是新鞋,还没穿几天呢就弄脏了。”百瑶不住地跺脚,她挺心疼的。女生嘛,没有办法的。
向德武说:“无妨,你若是喜欢,明天我再给你买一双去。”
“其实吧,这新鞋虽然看着亮眼,但色泽还真不如阿娘你先前穿的那种青瓷色搭配的鞋子好看。”我假装无心插话,我知道女孩子都经不起恭维话,“而且款式上,跟你的衣服特别搭配。看着顺眼,舒服。”
我已经没有更多的词汇了,我后悔曼曼在比照时装杂志时,跟我唠叨新一季没有旧一季的服装款式好的那些话。
生活果然处处都是学问。
百瑶明面上没说什么,进屋后就把那双青瓷鞋子换上了,她是个爱美的女人,经不得旁人夸赞。
晚饭用毕,回到房间,我把纸鸢放在心口,默想佘依旭的样子,渐渐的,纸鸢就徐徐升空,飞到窗外,不见了踪影。
它会带佘依旭来的,我知道。
半夜,佘依旭一直不见踪影,而楼下传来轻微的开门声音。
吱……
我知道,是百瑶出门了。
吱……
门又被轻轻和上了。
我默默倒数三十声,这三十声过后,无论佘依旭来或不来,我都要动身。
如烟在身侧安静地蜷缩着,它是有生命的,能护我周全,我真的很相信这一点。
在我揭穿百瑶这个惊天秘密的同时。
在她不顾念我还是他儿子向晓东奇这一身份的时候。
无论如何,如烟应该能救我一命吧。
我把如烟卷握在手中,蹑手蹑脚地跟出了门外。
佘依旭是不会来了,我不知道纸鸢是不是在报信的路上出了点岔子,但我已没有时间再去通知。
一去一返的,香味就会散淡掉。
因为有香味在引导,所以我不紧不慢地往前走,充分藏匿好自己暗夜里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