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发小(1 / 2)重生黑暗年代首页

从古至今,如果有一样东西可以把战争分为两类的话,那就是火器。

火器的改进使战斗进入了它的技术阶段。个人的英勇敌不过机械的技术,谁能使用比较优越的兵器,谁就是可怕的敌人,就如西方军事学家富勒说的:火药的使用,使所有的人变得一样高,战争平等化了。

老“约翰”是一个崇尚和平的艺术家,一直对枪械抱有敬而远之的态度,甚至连如何按照步骤向枪统里填装弹药都不晓得。

因此,在约翰来到放置枪弹的仓库时,周围突然多了一些古怪又好奇的目光。

大少爷居然会来到这里,真是出人意料,这是他们心中的想法,不用猜也知道。

约翰把帽子放在仓库外的衣架上,对旁边的伙夫勾勾手,说道,

“去把雷诺那个混小子叫过来。”

雷诺是约翰从穿开裆裤开始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发小,不过在约翰选择去弗吉尼亚州求学、并考上威廉玛丽学院后,长时间不见面,在加上自己又越来越文艺化,相互间的关系就慢慢淡了下来。

而且在老“约翰”的记忆里,除了偶有回忆外,他也没把这段关系当回事儿。

不过,约翰可不这么想,经历21世纪社会的种种人情往来后,他越发得明白发小的珍贵,如果把同窗之谊比作熊熊燃烧的火炉,只要有柴火就会一直燃烧下去那发小之情就是一盏永不熄灭的长明灯,即使你什么都不管,它也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带来光明。

五分钟后,一个身体瘦高白人青年大步走了过来,青年大约24岁左右,短发,眼窝下带着雀斑,脸颊细长,眼睛很大,看上去很有精神。

青年走到约翰身前,微微躬身,有些拘谨地说道,

“少爷,您找我?”

约翰没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打量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他认认真真地看上一遍,直到他面色有些抽搐时,才开口说道,

“说起来,我们已经有整整七年没见过了。”

“是的,少爷。”

雷诺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似模似样地站在那里,就像根木头,一点都没有小时候的油滑劲。

可他这幅表情骗得了别人,如何骗得了深知他底细的约翰,一个十六岁就当爹的混小子怎么会是根木头,

约翰笑了笑,脸色突然一变,狠狠地说道,

“你小子还知道七年呀!七年没见,见面的第一句,你就喊我少爷,

呵呵!少爷,多生分的名字,奶奶个熊,

亏我还特意给你带了一份礼物,没想到你这混蛋早就把我这个朋友忘干净了。”

听到这话,雷诺神色大急,连忙说道,

“少爷,我没有……”

约翰眼睛一瞪,“还叫我少爷!”

雷诺苦着脸,嘟囔道,

“约翰!”

“唉!这才是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嘛!”

约翰大笑着锤了锤他的肩膀,小时候一起玩耍的记忆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来,雷诺咧咧嘴,到最后也情不自禁地跟着大笑起来。

发小就是这样,只要你稍稍用心,瞬间便能找到童年的记忆,因为他本身就代表了你的童年。

约翰把随身的怀表取出来,吊在手心里,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知道这是什么吗?”

“那是当然,不就是一个怀表吗,我老爹也有。”雷诺无所谓地说道,眼睛向外看,只不过眼角的余光却直勾勾地停留在怀表的外壳上,细致而紧密的花纹,发射着银色光芒刻印,这东西绝不是一般的货色。

“浪琴1843年白金版,附带黄金秒针盘。”

约翰面无表情地说道,随手把怀表抛了出去,

“小子,便宜你了。”

眼见心痒的东西突然飞了起来,雷诺大叫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