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却被无情恼。
最厌恶,怜惜着雪的惊鸿影,趁虚而入的那场雨。轻柔的呼吸声,看似温润每一朵冰冷的雪花,实则只想拾起破碎的雪心,奏一首赚人落泪的悼词。美其名,雨的眼里,只有远方的春意。
“念奴,给我站住。”我赤着脚,气喘吁吁道。
“只不过偷了堇姐姐的蜜饯吃,至于大清早就大吵大闹。”念奴摇摇脑袋叹道,敏捷地爬上假山,十分悠然自得。
“那是刘珺一粒一粒挑给我的。”我恼道,不自觉降低音量,羞红着脸。
“哼,襄王连堇姐姐讨厌吃蜜饯都不知道。”念奴踩入假山下的水池,恼道。那些金鲤鱼一点也不害怕念奴,咬着念奴白嫩嫩的小脚丫,瞪大了铜铃眼珠子,逗得念奴皱起的眉头舒展。
“刘珺当然知道我讨厌吃蜜饯……”我喊道,却发现越描越黑,只得抿抿嘴唇,急得直跺脚。
“还剩下一粒,堇姐姐想要的话,追得上念奴再说。”念奴嘟起嘴吧,鼓起粉扑扑的腮帮子,恼道。接着,利索地脱掉鞋袜,跳到青石板上,一阵风似的从我跟前飞走。
“不就是一粒蜜饯嘛,鬼才愿意玩追赶游戏。夏念奴,有本事今天都躲着呗,我去吃炸酱面。”我撇过脑袋,嘀咕道,在冰凉坚硬的鹅卵石上蹦跶着,以增加点暖气。
“哎呀。”越想越烦恼,念奴这个举动,根本是无法原谅刘珺。结果,冒失的我,撞上了前面的障碍物。这障碍物,软软的,挺有弹性,不像是柱子,抬头一看,揉揉惺忪睡眼,不禁抹了一层晚霞,动弹不得。
这是一个天神般的男子。一袭白衣翩跹,外搭水蓝披肩,白玉肤色,颀长身姿。眉宇间冷冷清清,如银河之水误入繁华,却断然无寒星般的凛冽,可亲可近。薄唇紧抿又微启,若世外桃红复含宿雨,但不惹半点世俗尘埃,可疏可离。
“姑娘……”这位自带仙气的男子一声轻柔的呼唤,把神游于美男之貌的我带回了现实。
我低头瞅自己冻得红肿的双脚,手心攥得紧紧,喉咙被想好的台词掐住,只能将头埋得更低,做个安静的哑巴。
“堇姐……”念奴折返回来,喊道,可到第二个姐字就顾着张开嘴巴,吐不出任何活泼的声音了。
“梁恭王刘买,请夏琴师多多指教。”美男子笑道。那笑容,像嚼在口中的莲子,苦中带甜,甜中带香,清清爽爽,还想再来一荷叶包起。
直到刘买道一句告辞,挥一挥衣袖离去,我才缓过神来,踮起脚尖,张望许久,见男神的踪影完全消失,才笑道:“帅得一塌糊涂!难怪花意浓对他痴心一片。”
“嗯嗯,念奴也这么认为。”念奴使劲点头,靠在栏杆上,双手托着下巴,笑道。
“要是早点遇见他,就不会被刘珺骗上床了。”我失落地道。
“现在也不迟呀,念奴更喜欢这个天神姐夫。”念奴冲我眨眼,笑道。
“算了,皇亲贵胄都是些薄情寡性之人,不值得托付终生。”我打了一个哈欠,伸伸懒腰,打算回去补觉。
费力地找到客房,才暖好被子,生了七分睡意,就被念奴一句“司马大哥来了”的兴奋唾沫惊醒。“他来干什么!”我几乎踢开被子,跳下床,喊道。
“咦,不是堇姐姐和司马大哥商量好的吗?”念奴挠挠耳边的头发,水灵灵的大眼睛忽闪忽现,笑道。
我迅速换了一件淡紫薄烟曲裾,匆匆地梳洗一番,便和念奴去厅堂会一下这个不速之客。刚走到厅堂,顶级的碧螺春迎面而来,扫了一眼,刘买待司马迁座上贵宾,相谈甚欢。
“司马大哥!”念奴笑道。
她这一声甜甜的称呼,差不多吓得司马迁碰上嘴唇的茶杯掉落,溅了一身的水花,也弄得我怔住了,手心冒冷汗。这个念奴,一遇见司马迁,就智商下线。
“原来是夏姑娘,采桑阁一曲,被襄王相中,别来无恙。”司马迁接过丫鬟递过的干手巾,一边擦着一边若无其事地道。
“司马先生,请注意你的言辞,我夏堇向来卖艺不卖身。”我拉着念奴的衣角,扬起眉毛,冷冷地道。这个急中生智的表演,配合得恰好,不得不夸一下自己还是蛮有演艺天分的。
“夏琴师,可否与本王琴箫合奏一曲?”刘买问道。他的侧颜,是任何雕刻家描绘不出的美,也不怨花意浓站在花几旁给腊梅浇水时,痴痴地凝视,并对我投来淡淡的敌意。
“备琴。”我勉强吐出了两个字。刘珺交待过,不许我和别的男人琴箫合奏,可梁孝王刘武的儿子就只爱秀吹箫呀。我还不想弹琴呢,那不过是被潘教授哄着骗着去学的。大提琴才是我生活不可替代的一部分。所以,我是为了大提琴和harle才舍得离开刘珺吗?想到此处,便不敢再深入了,有些害怕知道答案。
刘买瞥了一眼念奴取出的劣质古琴,不禁投射出浅浅的鄙夷之情。我调校琴音时,同样回了一个高傲的眼神,不过问合奏什么曲目,就自顾自地将先前在宣室无聊时创作的民谣搬过来。其实,就是一首简单的嘲讽之歌,用古琴弹,特意拉高了音调,尽量表现得欢快点,掩盖住原本的厌恶基调,倒有点不伦不类。刘彻曾讥笑过,这首调子适合用马头琴,挑出一点苍凉的味道,被我用古琴弹,暴殄天物。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夏琴师是在借古讽今吧。”刘买细眼微闭,挤出一丝寒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