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没想到在这里听到野猪的信息,沉积灵魂深处的欲望被忽然唤醒,立刻想冲去高粱地和野猪决一雌雄。
但,冲动被强行压制。
他很清楚,野猪这东西危险性忽高忽低,下限和上限都有很大弹性。
如果只是头小野猪,自然不在话下,他甚至可以用根结实的枣木或者杏木棍就能将其制服。
但若是一头成年的公野猪,即使他身手不错,想利用冷兵器将其除掉,还是存在很大风险,基本是和野猪五五开,要看谁发挥更好。
还是得弄一把枪!
枪不仅杀伤力强,关键是可以远程消耗,野猪未近身就基本失去战斗力。
若是有五六半那种猛货最好,有效射程大几百米,可能野猪还没看到人,就直接饮弹而亡。
赵春打算明天去二舅家转转。
二舅有把五六半,好像不怎么玩,一直闲放着,后面收枪,连同七十发子弹一起上交。
白白浪费那么好的东西。
他之前跟宋爷爷提到跟舅舅学枪,也是潜意识将二舅作为目标对象。
“要是有人能把那头小野猪打了就好,我们就有猪肉吃。”赵红还是对野猪念念不忘。
赵云低声说,“野猪很凶的,要打也得等村里猎人农忙结束,到时候给他们说说,让过来看看。”
赵春闻言,急忙说,“云云别,不要告诉其他人,这头野猪我来搞。”
赵云和赵红都是一愣,好奇的盯着赵春,赵红突然笑道,“哥,你真是说大话一点都不脸红。”
“又不相信我?”
“嗯,是不相信,野猪又不是獾子,你也知道它们很凶,能拿它咋办?”
赵春笑道:“它们凶,我比它们还凶,总之你们不要告诉任何人,这两天也不要再进那片地,过两天我来解决它。”
赵红盯着他,“真的啊?”
“那还用说,哥啥时候还骗你们不成。”
赵红回忆片刻,点点头,“好像是,你不会撒谎的,那你真的能搞过野猪?”
“瞧好吧。”
这时,刘雅丽出来说是饭做好啦,让她们洗洗手吃饭。
因为里面位置太小,几人索性端碗蹲在院子里吃,是赵春特别喜欢吃的刀削面。
刘雅丽别的饭做的一般,但刀削面却是一绝,赵春说他从来没吃过更好吃的刀削面并不夸张。
主要是还是刘雅丽削的好。
她削的每一片面几乎都是相同宽度,长度,看起来就好看,更重要的是,她能控制好刀的力度,让面薄的能看到灯光,已经是薄到极限。
平日里调汤因为缺油,味道还不够极限,今天赵春带来獾油,又有集市上买的猪肉,配上胡萝卜,白萝卜,黄花菜等蔬菜,汤的味道真是闻者落泪,香得口水直流。
赵春先前在家里吃过饭,还是一个没忍住,又吃了两大碗,直撑得肚子滚圆。
刘雅丽看他这副样子,非常开心,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自己做的饭菜得到好评。
“春娃,慢慢吃,婶子今天做的多,够你吃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