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戏路比较受限制的老戏骨,片酬再涨也涨不到哪里去。
《电锯惊魂》里大部分演员,都已经领了盒饭,《电锯惊魂2》要大规模更换演员,除了“竖锯”,唯一保留的角色就是王竹娴饰演的那个。
给王竹娴涨片酬,应当应分。
她当初参演《电锯惊魂》,属于友情客串,只拿了几万港币片酬,电影上映之后票房大爆,因为她不是新艺城、电影工作室的演员,也不好给她票房分红。
虽然她也借《电锯惊魂》的成功,提升了名气,但是徐科和赵天明,都感觉对她有所亏欠。
在《电锯惊魂2》上对她有所弥补,是徐科和赵天明应该做的。
赵天明按照要求撰写《电锯惊魂2》剧本的时候,施南笙和倭国片商的谈判,有了结果,发行版权费最终定为165万美刀,超出了徐科的预期。
赵天明给《电锯惊魂2》设定的预算,是750万港币,足足是《电锯惊魂》的七倍多。
不过,徐科很痛快地便接受了这个预算。
750万港币制作费,有150万港币,会用在道具打造上。
既然预算充足,赵天明自然要在道具上狠下功夫,让《电锯惊魂2》的刑罚场景,拍得更加真实刺激。
另外,王竹娴的片酬,定为100万港币。
邵氏现在给她报出的片酬市场价,是70万港币,已经是港岛女演员中独一档的存在。
比她更早跻身港岛一线女星行列,当红程度不逊于她的钟楚虹,最新片酬也只有60万港币。
张曼钰、梅艳方、关芝琳等人的片酬目前都在30万至50万港币之间。
70万港币只是邵氏喊出的报价,实际成交价还能谈。
她接拍的《金装大酒店》、《长短脚之恋》、《大丈夫日记》三部影片,片酬就分别是60万港币,50万港币和55万港币。
《电锯惊魂2》直接给了王竹娴100万港币片酬,不过在和邵氏签合同的时候,有隐藏条款——实际片酬是70万港币,多出来的30万港币,算是王竹娴在《电锯惊魂》上的票房分红。
邵氏作为王竹娴的经纪公司,只能在那70万港币的片酬上分账,多出来的30万港币要如数打进王竹娴的户头。
之所以明面上宣传是100万港币片酬,主要是为王竹娴扬名,让她成为港岛电影圈第一位片酬达到百万港币的女演员。
有了《电锯惊魂2》的百万港币片酬,邵氏之后再给王竹娴的片酬提价,就顺理成章了。
《电锯惊魂2》的档期,倭国片酬要求在暑期档之前交付,因为要安排它在暑期档在倭国上映。
港岛、倭国的暑期档,同样开始于7月初。
现在才刚进入4月,距离交付还有差不多3个月的时间。
按照港岛电影圈的排片速度,3个月制作完成一部电影,时间很充足。
紧张的是王竹娴的档期。
她手上已经有三部片约,已经把接下来三个月的档期填满了,参演《电锯惊魂2》,只能见缝插针,选在她在其他剧组收工之后。
这样是很辛苦,但是她和邵氏,都不会错失《电锯惊魂2》的100万港币片酬,再苦再累也要接下这个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