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下一秒风或者还是什么别的东西就会把门给刮开。
她这个弱小无助的小可怜就会被抓走。
睡不着的时候,她就坐起来织毛线,毛线票还是用鸡蛋跟隔壁的婶子换的,毛线签子也是隔壁的婶子借给她的。
刚搬过来的那阵子,天气还算不错,她身体虚弱,经常窝在院子里嗮背,
有好几次她站起来伸懒腰就看见了隔壁的婶子在织毛衣。
想到那天晚上刘琛近乎偏执地求他织毛衣,她心头就瑟瑟的难受。
安顿下来,她也去问了隔壁的婶子,原来邻居婶子家里的毛衣都是自己动手织的。
婶子的原话是,
“嗨,自己织的毛衣暖和还便宜,我们家那口子就喜欢到处显摆我给他织的毛衣,每次出车,都说这是我给她的安全感。”
周芸芸当时听了,似懂非懂地点头,主动用两个鸡蛋换了毛线票还有两根毛线签子。
毛衣她肯定是不太行,先从最简单的围巾开始。
跟隔壁的婶子一起泡了两天,她这个聪明可爱的大脑瓜子总算是学会了简单的平针。
吃完饭,她把围巾拿出来,
“师傅,你们男同志会喜欢这种颜色跟长短的围脖吗?”
她很懒,买的毛线似乎不太够,后来又回购了隔壁婶子的灰色毛线,最后织得也不够长,只能做成一个围脖。
这么丑,肯定是不能够配她自己的,所以她打算送给刘琛,算是分手礼物。
太阳下,周芸芸脸颊红红的,鼻头也红红的。
她穿着一件短款的粉色面包服,配上一条鱼尾格子毛线长裙,脚上穿了一双咖啡色的毛茸茸鞋子,金光熠熠下,粉白柔软。
袁青看到她手里比画的毛线圈,虽然看上去有些诡异奇怪,但听到芸芸问自己,他雀跃的点点头,
“好看,我喜欢这个颜色!”
是要送给他的吗?
周芸芸讷讷的收回手里的围脖,刘琛喜欢暗色系,但其实他皮肤白,长得眉清目秀,更适合浅色系。
她低头看着手上的围脖,忽然就觉得一点都不适合他。
黑不溜秋的,手艺也不好,有好几处的地方还织错了针。
她干脆将刚收好针的围脖的线扯掉。
袁青脸色难堪的去揽,“虽然是有点短,不过你第一次做,我觉得已经很好了。”
周芸芸眼圈忽地就红了,
“哪里好了,一点都不好,短短的围在他的脖子上能好看到哪里去,我这人一向对自己要求高,要么不送,要送就送最好的,刘琛皮肤白不适合这种灰不溜秋的东西!”
说罢,她三下五除二就拆了个干净。
“师傅,团里面应该有发毛线票吧,你帮我弄一些过来,我给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