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夜已深了,繁星点点,树影婆娑。
几只萤火虫飞来,她默契地伸出手由它们落在手心里。倾耳倾听后,萤火虫们又飞走了。它们告诉她,狼妖确实走远了。
算算时辰,药效差不多过了。
她挪开桌子,蹲在一处地板前,用力掰开了木地板,然后又揭开了一层药材,那双明亮澄澈的眼睛直直迎上她的,吓了她一大跳。
“诶?你比我预想中醒得还要快嘛。”
洛珩爬出来,瘫坐在地,拍拍身上的灰,问道:“你叫我宿弦,宿弦姑娘?是哪两个字?”
她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说道:“我还以为你第一个问题会问我为什么迷晕你。”
“我知道你想救我,又怕我沉不住气,坏了你的事。”
“嗯,挺有自知之明。”
“好,我倒好奇你如何骗过狼妖。”
“不难呐。救你那一刻我就知道会有今天,所以带你回家那天,你受伤了,流了不少血,我就用罐子收集起来,正好家里有野鸡,我就宰了它们,剥皮剔骨,剁碎,用草药浸泡去除它原本的味道,然后抹上你的血进行渗透,埋在致幻的异色花下,而且过了两天,也腐烂了,他们就算鼻子再灵,也分辨不了真假。”
洛珩问道:“那把草药盖在我身上,是为了掩饰气息?”
她点点头,打了个哈欠,说道:“时候不早了,睡吧,能过一日是一日,明天我去一趟人族的集市,可惜饲养好久的野鸡不得入我口,便宜那些花了。待把草药卖了换点儿钱,买点儿肉给你补补。”
“人族的……集市……?”
洛珩听着这话怪别扭的,好像她在刻意同她的同类拉开距离。但人总有不堪回首的往事,像她那样不同寻常的女子,只怕比常人有着更多不同寻常的秘密。
于是他没有多问。
翌日清晨,洛珩听见叮咛光当地响动,立马卷起地上的铺盖,出门查看。
只见她已经整理好了背篓,里面装着她晾晒好的药材。
洛珩自以为已经潜心修行,起得向来是诸位师兄弟中最早的,但目前看来这位姑娘起得更早,跟鸡成精似的,都不用睡觉的。
“你醒了,桌上有一些饼,你要是饿了就吃。我可能要晚上才回得来,不必等我。”
“这里到有人的村镇,可不近呐,你难道要走着去不成?”
“有何要紧的?我十岁便独自背着草药走几十里路去贩卖,那些路我熟得很!”
“不行,以前是以前,现在不是还多了一个我吗?”
洛珩默念口诀,倏地,屋里的剑感受到召唤,径直飞出,悬在她眼前。
她小心翼翼地用手轻轻压了一下,剑却没有如她预想中那样掉落。
“我的御剑飞行可是诸位师兄弟中最快的,要去我们就去远一点儿的大的集市,可以吗?”
“难道我们要站在这小小的剑面上?!不行不行,我害怕,万一掉下来怎么办?”
“不会的,”洛珩从腰间抽出布条往前一扔,一端绑在自己手腕上,另一端绑在她腰上,“这下你可放心了,若是害怕,你就闭上眼睛,不要往下看。”
洛珩抓着她的手,腾空一跃,稳稳落在剑上。
她惊奇之余,左右晃了两下,连忙扶住他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