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坐起身,撩开被子,眯眼打量着这人。
破洞牛仔裤,翻领烫金衬衫,头发还是粉色的,忽略那模糊一片的脸,这是哪来的七彩山鸡?
土不土,洋不洋的。
别看孤鹰上辈子名车名表一堆,出入的都是高奢场所,他骨子里还是传统的很,对当下年轻人的嘻哈,摇滚风根本欣赏不来。
不过,这个少年身上的伤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
左耳耳洞处的豁口,手腕处的金属划痕,都是耳钻和手饰被人强拽留下的证据。
还有身上多处划痕和脚踝的红肿,看样子是逃跑中跌落在之前的山坳,这才被这身体的妈捡了回来。
孤鹰本不想理会,甚至有冲动把这埋汰的人重新丢回去。
可想到刚才和系统约定好的日行一善,他懒得再去做其他的事,索性下地把被子扔在了这人身上。
这里估计是华夏国的东北地区,夜风呼啸,从破洞的窗户打了进来,让屋里冷的跟冰窖一般,
他低头扫了眼未冒半丝火星的土炕,里面连个可烧的苞米棒子都没有,可见这家生活不是一般的拮据。
过了一会儿,屋内仅有的半截蜡烛都烧完了。
孤鹰无奈,只能又躺了回去,和那个少年楚河汉界,同盖一被挨过了一宿。
第二天,孤鹰的生物钟早于农村的大公鸡,他撑起身子,看了眼旁边还在熟睡的人,把手背轻抵在他额头处,眉峰一紧。
这烫度,起码三十九度往上。
孤鹰拿手拍了拍他的脸蛋:“喂,醒醒”
床上的少年因难受五官皱成了一团,哼唧的声音都比昨天轻了不少。
要是这样下去,没半日,估计就要脑水肿,因高热感染肺炎。
孤鹰静静看了他一会儿,决定好人做到底,去给他叫个车。
可出去后,就傻眼了,放眼望去,四周矿野贫瘠一片,连土路都坑坑洼洼的,别提多落后了。
而且这个身体的妈也不知道去哪里了,院门口只有几个深浅不一微跛的脚印,他便寻两间破砖房,也没找到半颗药。
最后无奈烧了壶热水,把厨房剩下的少半瓶烧酒倒在了兑好的温水里,打算给人物理降温。
他先把这人埋汰的脸擦了擦,没想到卸去烟熏妆后,这少年竟漂亮的出奇。
五官精致秀美,长得像朵待开的海棠花,仔细看连唇瓣都是粉色的,他之前还以为是涂的口红呢。
孤鹰有一瞬间的躁动,但也仅限于此,对这种青涩的少年,说实话他兴趣不大。
擦拭过腋下和后背后,把人安置在床上,孤鹰又找来了些麦秸秆,把火炕点热了,屋内温度慢慢上来。
就这样,直到下午的时候,人才退热,醒了过来。
少年捂着抽痛的脑袋坐起,正对上床边站着的人,直直的看了半晌,眼中闪过一抹迷茫:
“你是谁?”
孤鹰余光扫了眼墙上的奖状,冷声道:“陈煜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