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异世重生(2 / 2)穿越兽世之猎户的生存实录首页

“需要帮忙吗?”

秦朗那么说,也是出于对这个红眼亚兽的可怜,“小兔子”上身裹着一件灰色的兽皮坎肩小褂。

下着一条和他同款,做工精细的灰色皮毛短裤,将其衬得白白嫩嫩,娇娇小小的。

整个人看着,实在不像秦朗印象中的蛮荒亚兽,倒像他们那个时代的“哥儿”。

再来,就是因为对方那句未完全喊完的“秦大”,秦大什么?

这蛮荒大陆的人,可不会那么复杂的称呼,他们名字,一般都是单字,这人绝对有问题。

“谢谢。”

垂耳亚兽抿了抿嘴,警惕地抬眼看着他,“你能帮我在周围找找,有没有大蓟……”

“你不是这里的人!”

秦朗猛然打断亚兽的话,言语间带着满满的肯定与激动。

“什么?”

亚兽的心,猛颤了一下,那撑在地上的右手,却紧紧握住藏在身侧的骨刀。

他似是明白了秦朗在说什么?又有些不敢确定,再者,他不知对方是敌是友,尽管这人刚刚对自己释放出善意。

但其实,他是想趁此人分心,或是给自己找药时趁机逃跑,只是,秦朗却管不上这些了。

他上前蹲下,手里的长矛,顺势cha在亚兽身旁,入土三寸,对方顿时被吓得全一抖,兔胆俱颤,瘪嘴掉起了泪,“你说不杀我的。”

同时快速抽出骨刀,猛地扎向秦朗胸口。

“居然是只黑心兔子!?”

他连忙侧身躲开,笑着一把握住亚兽纤细的手腕,随之一折,对方痛得立马松开了手,骨刀顷刻掉落,斜着cha进草丛。

秦朗顺势将人推倒,快速捡起地上的骨刀,退到安全距离,这才起身站定,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这只狡猾的“红眼兔子”。

垂耳亚兽心知自己逃不掉了,当即换上可怜巴巴的表情,泪眼婆娑地看着他道。

“我不想这样的,我怕你是坏人……我,我前两天出来采集,遇到了鹰部落的人。

他们想将我抓走,我一路挣扎着逃到河边,借着空心的芦苇杆,藏在水里许久,才躲过他们的追捕。

后来我上岸后,实在过于疲惫,就躺在草丛里歇了会儿,谁知道,你突然来了,又是个兽人,我才会以为,你是他们的同伙……”

亚兽欲言又止地看着他,意思再明显不过,我刚刚那是无心之失,你一个兽人突然出现,我出于警惕,才会出手。

只是,秦朗不吃这套,但他也不会计较这些,相反还很高兴,如此聪明,说话有条有理,还会那么多这个世界没有的字词的人,绝对不是“土着”。

便点头接话,“明白。”

随后单刀直入,“你刚刚喊秦大,是在叫谁?我看你的样子,像是看到旧识?后面又觉得自己认错了。

只是说来巧合,我也姓秦,单名一个“朗”字,家……不在这里。”

他抬眼打量着因其言语,而强装镇定,身型微颤的亚兽,继续自说自话。

“不知你听没听过,一个叫“大燕”的地方,那里是我的家乡,我是镇国大将军秦浩天的次子。

小时候,因为家中生变,我被外祖母的管家带着逃命,阴差阳错离开了京都。

因为年纪太小,加上当时受了伤,我忘记了很多事情,就和他当了乞丐,只是没几年,老人家就过世了。

我一人孤苦无依,四处流浪,后来遇到好心的猎户,被他收留,我原本以为,苦尽甘来,却没想到……”

秦朗渐渐陷入回忆,回想着那个叫袁朗的男子,为他做的一切,心中十分感激。

这人虽占着自己的身体,秦朗却十分高兴,因为就算他能活过来,也自问没有对方那样的能力,能够将害死阿么和外祖的人扳倒。

所以,除了袁朗,没人能在他心里留下如此重的分量,哪怕是秦浩天和秦风。

而听完秦朗经历的亚兽,却是震惊得无以复加,他大睁着眼,激动地再次打量起对方。

看着与那人七成相似的眉眼,亚兽心里十分确定,对方没有说谎。

因为,就算秦朗再会编故事,也不可能有那么多巧合,和他都是大燕人,还是幼时旧识。

想到这些,他迫不及待地发问,“秦大哥,你还记得阿璃吗?慕容王府的小哥儿慕容璃,小时候,我们见过几次面的?”

秦朗怔住,这世界也太小了,他居然在这里遇见了对方。

当初,他在袁家四处飘荡,也听到了不少关于大燕皇族的密辛,这慕容璃,可是慕容家唯一的正常人。

对方才华横溢,正直善良,京都上下人人称赞,可惜,天妒英才,让他年纪轻轻就死在了回家路上。

不过想想,小哥儿那时死了也好,否则,等到他发现慕容峰的真面目,对方再与秦家兵戎相见,他都不知道要痛苦成什么样。

“秦大哥?”

清亮的嗓音,凭空传入秦朗耳中,瞬间将其飘远的思绪拉回,他连忙点头,“记得。”

继而笑着上前蹲下,将手里的骨刀递给对方,说话声音不自觉放软,“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找药。”

说着就要离开,不想被人拉住了衣角,他转头看向小亚兽,轻声发问,“怎么了?我很快回来。”

“我和你一起。”

慕容璃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一个人待在这里,其实挺害怕的。”

秦朗闻言失笑,“好,那我们一起。”

随即伸手将人扶起来,与之并行顺着河道朝前走去,大蓟,苦蒿这类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的药物,大都长在荒地,河岸,溪流旁,顺着这个方向走,准没错。

果不其然边,二人才前行不过数十丈,就在荒地与河岸的交界处,看到一丛苦蒿。

秦朗连忙扶人坐下,将背上的背篓取下放在一边,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果,走到水边洗干净,随手递给对方,“吃吧!补充一下体力,我待会就给你包扎伤口。”

“谢谢。”

慕容璃伸手接过,有些急切地小口吃了起来,刚刚还没觉得,这会儿看到吃的,他只觉饥肠辘辘,腹鸣如鼓。

“不客气。”

秦朗看着埋脑啃着红果,时不时伸着白嫩手指扒拉一下兔耳的亚兽,一边采摘苦蒿,一边问他,“你这耳朵不能收回去吗?”

“暂时不能。”

慕容璃摇头,“这个世界,不管兽人还是亚兽,只要受了伤,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兽态。”

他语气微顿,抬眼看着秦朗,“你不知道?”

秦朗摇头,随后点头,“我才刚过来没多久,虽然继承了原身记忆,但因他没有父母,又不能兽化,在部落不受欢迎,所以很多事情,都没人告诉他。”

包括林,对方对他已经仁至义尽,加上每天都要带人出去打猎,回来还要照顾一洞穴的家人,哪有时间和他说这些。

“抱歉。”

慕容璃暂停进食,启唇告诉对方,在这个世界,有三类种族,分别是野兽,鲛人和兽人。

其中,亚兽在兽人中的分类,相当于他们那个世界的女子和小哥儿,肩负着孕育后代的责任。

野兽是雌性怀崽,但它们永远是野兽状态,而兽人和亚兽大部分时间都是人形。

但兽人在战斗,以及受伤时会出现兽态,而亚兽,在生产时,也会化作兽形。

另外,兽人和亚兽幼崽,在两个寒季也就是两岁之前,只要到了寒冬,都会变成兽形。

秦朗认真记下对方的话,沉吟片刻后,又问他,“那你来这里多久了?”

“快半年了。”

慕容璃叹了口气,随即狠咬了口红果,囫囵嚼巴几下,便吞了下去。

“当初,我从马车里摔出来,当场就失去了意识。

等再睁眼,就到了这里,还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借住在杂居部落的亚兽。”

“你不是兔部落的吗?”

秦朗笑着指了指他的耳朵,慕容听出对方话里的揶揄(这里是褒义),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兔部落早没了,我就是个流浪兔!”

亚兽的眼中染上怒意,“璃的部落,是被鹰族首领带人毁掉的,他的阿爹阿父,都死在了鹰族人的利爪和喙之下。

全族就剩他和十几个人逃出来,只是逃亡路上,危险重重,兔子天性胆小,那些人为了活命,先后选择加入了其他队伍。

而阿璃,也就这具身体的主人,因为太过俊秀貌美……”

他脸颊微烫,有些不自在地看了看秦朗,见对方一脸认真聆听的样子,没觉得他自恋,才继续道,“阿璃被其中一名同伴出卖,献给了一名豺狗兽人。

他因为对方长得太过丑陋,害怕地慌不择路,一下撞到树上,也不知是撞死的还是吓死的,总之后面我就过来了。

然后,我用计诱骗那个豺狗兽人,趁其不备,重伤他的那……那里,趁机逃走,最后辗转到了荒原部落。”

“原来如此。”

秦朗点头,随手将采来的苦蒿揉出汁水,为其敷在右肩的抓伤上。

“嘶……”

慕容璃只觉肩头伤口处,如针扎一般,痛得忍不住低呼出声。

好在刺痛的感觉转瞬即逝,只剩些许不适,但也在他的承受范围。

秦朗看其一眼,随后脱下汗褂,给他缠住伤口,这才将背篓背上,把人扶起来。

“走吧!我先送你去荒原部落。”

“嗯,谢谢秦大哥。”

慕容璃感激道谢,与他边走边道,“秦大哥,你要是没地方可去,就在荒原部落住下吧!

那里的人,虽不怎么样,但部落不排斥外族,只要你每日上交大半当天采集的物资,就可以安心住在那里。”

秦朗皱眉,“大半?”

“对。”

说到这事,慕容璃脸上的笑意也淡了几分,“实话告诉你,住在荒原部落的人,大都是没什么狩猎技能的老弱病残,和犯错被赶出部落的流浪者。

我要不是从小喜欢看各种杂书,学了不少东西傍身,才能每隔一段时间,故意展露一点小技能,将他们唬住。

就凭这副小身板儿,只怕还没在荒原部落站稳脚跟,就已经被人拆食入腹了。”

其实慕容璃话没说全,他不仅爱好甚广,当初还跟着御医学了一年的医术,只是这一点,他从来没在外人面前提起过。

一是因为自己只懂皮毛,不好意思卖弄,二嘛,是他十分清楚,这个世界的大夫,比族巫还要重要抢手。

如果被人知道他会医术,只怕不出一天时间,蛮荒大陆的各部族,就会派人到荒原部落抓他。

“这样啊!”

秦朗心里有了些许想法,但一切,还得等到去了荒原部落,了解清楚情况再说。

便点头笑道,“我先去看看,合适就住,不合适就再找其他地方。”

“好。”

慕容璃表面没说什么,一颗心却空悬而起,说实话,他很想跟着秦朗离开荒原部落。

毕竟自己一个亚兽,长相与战斗力完全不匹配,在这个茹毛饮血,野蛮成性的世界,他的处境有多危险,不言而喻。

所以,在遇到对方之前,他一直在致力寻找值得相交的同伴,想要和对方离开这个鱼龙混杂的部族,寻找新的居住地。

现在倒是遇到了,只可惜,秦朗这人看似热心善良,实则头脑清醒,善于思考,不会轻易为某件事和人,作出决定,他还得再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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