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你们把我从我妈妈的身边偷走后,你们发现我的身体孱弱,根本就是养不活的。
对于一个养不起的废物,你们连处理我的工夫都没有,而是直接把我给当成垃圾一样,给扔到了垃圾袋里,任由我自生自灭。
当初要不是我的哥哥姐姐正好路过救了我,那么我江洛安早就死了,哪怕还会有现在。
至于你刚才说我长的好看和聪明,是因为你们改写了我基因的功劳。
对于这个,菲尔斯,你们就不能要点脸吗?
我长的好看,那是因为我的脸遗传了我妈妈的美貌。我妈妈长的那么好看,我像她怎么了。
至于我聪明,那是因为我从小到大是躺病床上长大的。躺在病床上的我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所以我也只能从书本中获取自己想要的知道。
我的学识渊博,那是因为我自己平时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和你们这些坏种有毛大的关系?
菲尔斯,你们做尽了伤天害理的事情,现在竟然还敢在我的面前邀功?
也难怪你会是那个组织里面的重要人物,我不说别的,就你这种不要脸的程度 ,的确不是一般小人物能比的了的。”
“我当然不是小人物。安安,我和你一样,是同一批因为实验而生的怪物。
我因为那场实验从而获得了现在的成就,并且成为了人上人。
安安,在国外的那五年里,当时的你有多听话,多顺从。你喜欢我,依赖我,并且愿意信任我,更是愿意和我在一起。
安安,既然你喜欢我,为什么你回国后却是不再喜欢我了?
难道,就是因为那个蒋胜男吗?
那个男人婆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为了她出生入死,还要把自己给扮成了一个丑八怪躲在这里?
安安,蒋胜国她不值得你为她付出,你跟我走好不好?只要你跟我走了,那么我们还会像那五年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
听着菲尔斯的狡辩声,江洛安想着身后两个孩子的安全,于是在短暂的思索后,他还是同意和菲尔斯走了出去。
不管菲尔斯是怎么找到了这里还没有人阻止的,那就是他不能在这里和菲尔斯发生争执。
因为,他要顾及两个孩子的安全。
见江洛安同意,菲尔斯的脸上立刻就露出了一抹兴奋的笑。在他握住江洛安伸过来的手时,此时他脸上的激动已经是难以掩饰了。
相对于菲尔斯此时的激动,此时和他握手的江洛安表情却是阴沉的多了。
他乖乖的和菲尔斯走到了门口,就当他想要跟着菲尔斯走出去时,守在门口那两个想要往山洞里面冲的男人,让江洛安的表情立马就变的难看了起来。
菲尔斯这孙子,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要放过怀安和念安。敢伤害孩子,他简直就是在找死!
为了保护怀安和念安的安全,江洛安也不再妥协了。他紧握住菲尔斯的手,在菲尔斯阴沉的表情中,他的手刀快速的朝着菲尔斯的脖子上砍去。
可惜的是,他没有成功,他高举起来的手被菲尔斯牢牢的握在了手里。
“安安,你身上的功夫,还是我亲手教你的。原来我要演戏,再加上我对你还有几分感情,所以我自然会让着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