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努尔哈赤大屠杀(1)(1 / 2)穿越崇祯朝1628首页

大量迁民合村并居。努尔哈赤为对辽东汉民加强控制,防止叛逃,曾多次下令大量迁徙辽民。

天命六年(1621)十一月十八日,努尔哈赤派阿敏贝勒带兵5000,前往镇江,强令镇江、宽奠、叆河、汤山、镇东、镇西、新城等地居民,在寒冬时节,携妻抱子迁往萨尔浒等地,并将孤山堡以南凤凰地区房舍全部纵火烧毁。又如翌年正月二十四日后金占领广宁,二月初四日努尔哈赤即强迫广宁等九卫居民渡过辽河,迁往辽东。锦州二卫的人口迁往辽阳,右屯卫迁往金州、复州,义州二卫迁往盖州、威宁营,广宁

四卫迁往沈阳、蒲河和奉集堡。除这二次大规模地迁徙人口外,零星迁移,经常不断。如天启四年即天命九(1624),命将辽西大黑山堡人民搬移至虎皮驿。

被迁地区的汉人,头一天得到迁移汗令,第二天就被驱赶上路。西起大凌河东迄鸭绿江,南自金州北至蒲河,河西居民迁往河东,城镇居民移往村屯,扶老携幼,扫地出门,城郭空虚,田地抛荒,哭声震野,背井离乡。稍有恋居者,即惨遭屠杀。仅大贝勒代善在义州一次就杀死三千人。

被驱赶的移民,男子受鞭答,女子遭凌辱,老幼填沟壑,童婴弃路旁;白天忍饥赶路,寒夜露宿荒郊。他们被迁往陌生的村屯,无亲无友,无房无粮。命大户同大家合,小户同小家合,“房合住,粮合吃,田合耕”(《满文老档·太祖》第38卷)。

这既扰乱了辽民的安定生活,又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被迁居的汉人,或为“计丁授田”的民户,或为“按丁编庄”的壮丁。无论是前者或后者,都被降作后金的农奴。辽民被迁之后,生活困苦不堪。辽西被迫迁移的汉人,如锦州城一万三千七百八十四口,其中男六千一百五十人;右屯卫一万七千七百二十八口,其中男九千零七十四人。共计三万一千五百-十二口,其中男一万五千二百二十四人(《满文老档:·太祖》第35卷)。他们后被强迫安插在岫岩、青苔峪和复州、金州等地。以每丁给田六日计,上述男丁共应授田近十万日。努尔哈赤没有田地授与,命他们同当地居民合耕,这种政策的结果是,既剥夺了被迁徙辽民的田地,又掠占了当地居民的土地。实际上,大量迁居的汉人,耕无田,住无房,寒无衣,食无粮。他们“连年苦累不堪”《明清史料》,生活悲苦到了极点。

清查粮食。后金本来粮食就不足,大量迁民后出现粮荒。努尔哈赤为筹措粮食,除派夫役搬运缴获明仓粮谷外,还派人清查辽民的粮食。他下令汉人要如实申报所有粮谷的数量,然后按人口定量。他不许汉人私卖粮食,要低价卖给汗的官衙。汉人缺粮食,向官仓购买,每升银一两。粮食极为短缺,如杀耀州乔姓,得粮十三石一升,分给驻居当地的蒙古男丁,每人只得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