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妹妹带着痴傻的哥哥在这个混乱的地方艰难求生,如果连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那么——没有身份证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
鉴于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时宁也不急于寻找所谓的杰森·陶德,要想在这个城市扎根下去,至少要融入其中,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时宁眯了眯眼睛,她将目光放在了流浪汉的身上。
虽说是流浪汉,但身上总该带着几枚硬币吧。
刚把手伸向流浪汉的口袋,时宁就被死死地攥住了手腕,流浪汉干裂的,满是脏污泥土的手抓着她,力气用的极大,根本挣脱不了。
那种惊人的反应速度,让时宁开始怀疑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流浪汉了。
收敛起无所谓的态度,时宁深吸一口气,带着纯粹的善意动了动手腕。
果不其然,流浪汉对于恶意和贪婪的感知力格外敏锐,这也许就是他明明呆呆傻傻的,却能在这里活下去的原因。
将流浪汉身上的几个口袋都摸了个遍,时宁只从里面掏出两枚硬币,不过,时宁也打消了换钱的想法,她本就没见过这个样子的硬币。
虽然也有可能是她太孤陋寡闻了,但是对这个世界不熟悉的时宁根本没有时间去寻找银行,而且——在这个世道上,最快的来钱办法应该是黑吃黑才对。
打定了主意,时宁直接带着流浪汉走向小巷的深处。
一般在这种地方,都会有定点出现的小混混打劫。
正如她所料,在黑暗中走了没一会儿,几道轻巧的脚步跟了上来,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
几道寒芒闪过,直直冲着时宁的心脏和太阳穴刺去,时宁一个侧身,躲开了两面夹击,顺便还给了偷袭的两个人一记肘击。
强烈的危机感突然传到大脑皮层,给予时宁警示,她当即往左一闪,顺便还拽了下流浪汉,微弱的枪声响起,时宁原本所在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黑洞洞的枪眼儿。
枪的声音并不大,时宁明白是装了消音器的枪。
这声枪响,却像是激怒了流浪汉一样,他高大挺拔的身体微微下压,像一只野兽一般冲了出去,流畅的动作,强劲的力道,以及将混混的手脚都废了,却没有伤到他性命的果断,都在证明着这个人在成为流浪汉前收到过来自他人的系统训练。
这没关系。
就算身上带着别人的印记也没关系,只要现在忠诚于她就好了,或者,忠诚于她展露出的“善良”。
毕竟,这可是她的“好哥哥”。
时宁在叫都叫不出来的小混混面前蹲下,明明只是随处可见的小混混,身材瘦弱,恶毒冷漠,麻木不仁,身手却比大多数人都要狠辣果决,那种野路子出身要更加诡秘,无法预测。
该出手时就出手,一点也不拖泥带水,他们甚至还能弄到枪。
就连一个社会的底层都能弄到枪是什么概念?这就证明了这座城市大部分居民,都会因为或自保,或其他理由持有枪支弹药。
普通人一旦有了能剥夺他人的生命的武器之后,整座城市都会变得混乱不堪。
所以,这是一座罪恶的温床啊,也难怪会诞生出小丑那样的犯罪天才,天生的恶人。
时宁叹息一声,干脆利落的将三个小混混身上的钱财搜罗走,又将对方干净的衣服扒下来套自己和流浪汉身上,她甚至贴心的将小混混们都拖到了能够避雨的地方,来安抚自己仅存的善良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