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血魇魔珠现世(七)(2 / 2)寻仙记之修仙传首页

千叶冥炎虽面依旧面无表情,但眼皮与指间的颤抖却出卖了他。销魂石是世间罕见的灵气之石,用它来打造的兵器气火最为强烈,杀人必嗜魂,他方才虽迅速将缇殃刺死但却将他的魂魄转入了这匕首之中,假如这是把普通的匕首,那便以后寻一个身体重新复活即可,可偏偏却是销魂石所造,杀人即刻,但嗜魂却是需要三天三夜魂魄才灭,如今他将魂魄转入了这匕首,却恰恰遂了这销魂石灵气,即刻灰飞烟灭,将那人在世间气息杀得干干净净。

遇到莲诞公主之前,千叶冥炎认为女人这种东西,是不可能左右到他什么,世人皆叹英雄难过美人关,在他眼里看来那不过是庸人自扰,无能者的解说罢了,对他来说,女人不过区别于男人之间的一个物种而已。但他万万没想到,他们与缇殃的终果竟是因为一个女人。

后来无数个日日夜夜,日行夜宿,他转辗反侧后曾总结了一个最遗憾之事便是没有告诉缇殃,那晚,其实他与那莲诞公主并未发生什么,如果及时说了出来,今天也许结果会不一样,但是又过去许多个日日夜夜,他又得出了个结论,无论如何缇殃都必死。

爱之深,恨之切,他低估了。

这件事,深藏于他心已多年,身边的人都只字不敢提,更别提当面问他感受?!众人皆知他当时脸上虽并无表现出什么,但他在魔界的名气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攒起来的,譬如心狠手辣,行事怪异,阴冷骇人……,而他也是在那时,四处树敌。

有个非常讽刺的事是,最想他死的却是同为魔族的宫中人夕阎。在他眼里看他,千叶冥炎如此爽快答应与魔鹰宫莲诞公主联姻不过是因为他要增长在冥紫宫的势力,为宫主陨化后好继承宫主之位作一个铺路。所以那时候千叶冥炎的所有事情便是夕阎的搞鬼,包括宫主是如何晓得缇殃加害之意的缘由。其实缇殃对千叶冥炎并没有那么狠心到想杀了他,可谁知经他那么一挑拨,再出点计策却真的成功了,于伏魔阵中他以为千叶冥炎必死无疑,谁知他法力竟如此精进,混身是血都还没倒下,几次三番都险些破了那伏魔阵。他可不能做亏本买卖,转而将主意打在了缇殃的身上,即使杀不了千叶冥炎,那么能把他的左臂给砍掉也值了,因为有了这缇殃,他可立了不少战功,在魔界的威望远远大于他,所以宫主之所以会及时赶来相救,也是因为夕阎的通风报信。

一来二去,果不其然,缇殃终于死了,灰飞烟灭。夕阎还没开心几天却发现自己错了,缇殃死后的千叶冥炎魔力更甚以前,杀人办事更是毫无章法,让人防不胜防,他所出席的任何战事都无一失败,威望更加远大于他,甚至盖过了他。而宫主也对他更加器重,他很欣慰,他的这个弟子与他可是越来越像了。

如今的他将那销魂匕首置于锦盒深处,他虽作恶无数,阴狠狡诈杀人如麻,但却从未用过它。

他望着她,眼睛发狠脸色立即严肃了起来。他惯来都是用那一脸邪魅的笑脸迎人,锦棱第一次看到他不笑时严肃可怕的表情,原来这就代表,他认真了。

“很好,你让我看到了你那不值钱的忠心了。”千叶冥炎说完将手一松,锦棱立马跌坐在地,解开了束缚的她拼命咳嗽与喘气。他俯身望她,浅浅道,“把手伸出来。”

锦棱伸过手去,一阵刺痛感立即从手心传来。他用法力在她手心开了道刀痕,左手紧握她的手,右手变幻出一个空有泥土的花盆,“我一直醉心于一个实验,但还未用过血,既然你对我忠心日月可表,那便用你的血来浇灌这盆中之物,甚是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