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臭小子懂什么?你每天就知道吃喝玩乐,为父带你出来也是为你好。”
孟知县不悦瞪了一眼儿子,不忘数落劝慰道。
“切,”孟瀚林更是不爽了,不满嘀嘀咕咕道:“总是说什么为我好,我都听腻了。”
“你说什么臭小子,”孟知县怒瞪着他,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养不教父之过,唉,以前总是忙着公务,疏忽了儿子,回过头来,他都快长歪了。
一群人走了大概两小时,孟瀚林直接一屁股坐地上,垮着脸抱怨道:“我不走了,小爷我的脚都快废了,这什么破地方,这么久还没到。”
富家公子哥,真是娇贵啊,带路人吐槽,面上小心翼翼道:“这位老爷公子,现在去天门村的路还不到一半,我们得快点,不然晚上会有野兽下山,到时候我们就危险了。”
“什么?”孟瀚林一听有野兽,双眼放光,一下子来了兴趣,“怕什么,来了,爷打的它满地找牙。”哼哼,他的武功不是白练的。
孟知县瞪了一眼儿子,对着带路人礼貌道:“那还请这位公子继续带路,我们快步些。”
带路人有些受宠若惊,这位老爷太客气了,给钱也大方,连忙恭敬道:“小的应该的,老爷不必这般客气。“
“走不走,”孟知县不悦催促。
孟瀚林脑袋往左一歪,嘴一撇,硬气道:“不走。”
“我们走。”孟知县一甩袖子,随后一群人继续走,留孟瀚林在原地。
孟瀚林看了看四处茂密的山林,咽了咽口水,眼里闪过一丝害怕,挣扎一瞬,随后快步跟上去,“诶,你们等等我。”
孟知县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呵,小子还治不了你了。
戌时一群人终于到达天门村,整个人精疲力尽,腿脚发软,透过火把的光,孟知县发现这一段路和那边截然不同。
这边平整宽敞边上还有木头做的围墙,他们这是在自己修路道路,孟知县抚了抚胡须,眼里满是震惊。
走进村子,正好碰到下地回来的村民。
透过火把的光亮,王大山见到一群陌生人,其中一老一少身着上好的衣服,王大山不由得神色警惕。
随从上前行礼礼貌道:“老哥,打扰一下,我们是经商的商人,路经此地,不想天色已晚,不知可否借宿一晚?”
听着男子文邹邹的语气,王大山恍然,但还是很警惕,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他们,考虑一番。
孟知县以为他不愿意,正准备说不会白住。
就听他说,“你们跟我来。”说着带着他们往家里走去。
王瑞雪正在书房计算修路所花的钱,就听到院子里传来说话声,好像有陌生人的声音。
放下笔,走出书房。
走到客堂门口边,偷偷往里看了看,她娘正在给他们倒水。
一共七人,为首一老一少衣着上好的绸缎。
中年男子,头戴方巾,衣着灰色褐色绸缎,身材修长略带微胖,下巴留着胡须,皮肤微黄,五官俊朗,双目温和,眼神中带着一丝严明和睿智,面容严肃,不苟言笑,坐姿端正笔直,给人一种正气凛然刚正不阿的感觉,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普通富人,倒像是一位官场中人。
少年,半批包扎高马尾,麦色肌肤,面容似雕刻般棱角分明,俊毅阳光中带着几分痞气。
稚嫩的脸上有一双好看而浓密的剑眉,桃花般的眼眸深邃明亮,似夜空中的皎月,眼神透着傲娇和叛逆,给人一种对谁都不服的既视感,高挺的鼻子下,红唇厚薄适中。
身着蓝色绸缎,腰间挂着一个香囊,桌边放着一把扇子。
坐姿随意,敲着二郎腿,不停的抖动,细长的手指正端着碗,眼里满是嫌弃。
是个痞帅痞帅被宠坏的公子哥儿。
四人身着黑色布衣,态度恭敬笔直站在旁边,另一人衣着麻衣小心翼翼,神色有些紧张。
看到王子禄从客堂出来,王瑞雪拉着王子禄衣袖走到一边,小声问“二哥,他们是什么人?”
王子禄看了看瞟了一眼客堂,小声道:“听爹说他们是经商路过,天色已晚,在我们家借宿一晚。”
闻言,王瑞雪点点头,回到卧房,仔细想了想,他们绝对不是商人,不简单啊,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