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9章 长云山(1 / 2)杀死那个江湖人首页

“哥哥,你不高兴吗?”

坐在矮桌前发呆的姜云清回过神,手上的毛笔已经提了很久了,那墨汁晕染了白纸,不能再写了。

他看南初七端了碗色泽乳白的龙须酥过来,刚想说是有点心烦,又想起第一次渡舟时,南初七说过让他不高兴的人都得死,不知道这个算不算数,最终他还是说了没事。

这矮桌前有一道台阶,用来坐刚刚好。南初七把人抱在自己腿上,从他手里抽出毛笔,指指那盘点心,“哥哥吃不?”

姜云清没心情吃东西,先后遇见谢长期和宋洺已经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脑子总是控制不住地要去想以前的事。

哪里能真的和过去划清界限呢?

他变化再大,也还是这个人。

“哥哥,你等我一下。”南初七把他放下来,姜云清没瞧他,隔了许久,南初七才从屏风后走出。

以前是出门在外不方便换行头,自从回了家后,他一天可以换三套衣服,还不会有人说他。

南初七一件半袖外袍里身着苍雪色骑装,臂弯上隐约能看到莲花暗纹,胸前的子母扣也以子持莲华的形状制成,小巧又精致,而那条墨染腰带下方挂着一只貔貅玉佩,胜在姿态闲雅,意气风发。

见人蹲在自己面前绑了墨发,姜云清忍不住发问:“骑马?”

“是啊,哥哥不高兴,我带哥哥去玩。”南初七一甩身后的马尾,有点得瑟地问他:“看我帅不帅?”

姜云清点头。

他扯了扯南初七的外袍,“那你骑马还穿这么白?”

何止啊,他还穿了小白靴和白裤子。

连护腕都是银鱼白色的。

所以姜云清老想去踩踩他的脚。

虽说是不太经脏,但好看也是真的。

南初七干脆握着他的脚踩在自己腿上,又指着腰间的貔貅玉佩,道:“我这件衣服,叫做天禄。”

“天禄?”

该不会是姜云清想的那个吧?

南初七拍拍手,紧接着,一团白光赫然从屏风后闪出,稳稳当当落在他的掌心。瞧清了方知这是条锁链,链头系有六棱飞镖,而尾端则是用来握的圆环,拿在手中叮铃作响。这锁链像蛇一般攀附在南初七的手臂上,竟是个活物,他拍了拍锁链,算是安抚。

姜云清奇了,“还真是。”

南初七道:“这锁链内部,是神兽符拔的角,能拔除不祥,斩去恶鬼,使用者亦能长寿。讨喜用的。”

锁链天禄,十大法器之一。

原以为有风火二扇就已经很稀奇了,没想到南初七竟还有天禄。正如他所说,使用天禄是能够沾点好运的,因此,要想找到它也需要运气,不过其性温顺,在法器中只排第七。

姜云清问:“你进过两次剑冢?”

当年他也被误认为两次进入剑冢,他知道确实有个人做到了,所以凭南初七的能力,也不是不可能。

但话又说回来,两次踏入剑冢都能摸到法器什么的,这也太好运了吧。

“没,这是我舅舅的灵器,听说他是在路上捡到的。”南初七一边逗着天禄,那貔貅模样的小家伙特别讨喜,和他衣服的颜色很搭,一边又转头对姜云清说:“舅舅病逝后,天禄就归我了。”

炽羽已毁,逐疫也被他丢弃,所以他现在只剩下天禄了。

这只瑞兽小巧得很,还没他门口的俩镇宅石凶猛,但对他倒是赤胆忠心的,最最重要的是,天禄只进不出,可以招财。

天禄在地上滚来滚去,偶尔还学狼叫唤。都说龙虎相斗,南初七用逐疫的时候基本就不会再带天禄了,不然也不至于拖到现在。平时天禄只能待在家里做个招财的装饰品,这次一出来,自然开心得不得了。

“今天心情好,带你出去玩玩。”南初七朝底下嘬嘬了几声,让天禄跟在他脚边,小家伙当真寸步不离的,简直像养了条忠犬。

说是带它去玩,其实南初七路上光顾着和姜云清说话,哪里还能注意这只瑞兽。

四条短腿遛得飞快,但就是追不上主人,天禄都给急死了。

玉雪城的后山名为长云,是舅舅很早以前就张罗着在那里开出了一块草场,用以骑马涉猎,现在依旧茂盛,甚至还扩大了不少。

嗖的一声,一支利箭正中靶心,胡不归收回长弓,正在吃饭的尉弘毅连连叫好,把碗放下,“该我了该我了!”

见到南初七和姜云清来了,尉弘毅举着弓大喊:“宗主!咱俩比一场不?”

胡不归也看过来,长风把他发间的绿翡翠吹得明亮,很有一种草原上的气息,他轻轻踢了一脚尉弘毅,“没点眼力见,人家来长云山是跟你比赛的吗?”

“那你跟我比?”

“比啊!你以为我怕你?”

话是这样说,可胡不归刚坐上马,也不管尉弘毅有没有准备好,喊道:“现在就开始!”

说着,他一马当先,很快就不见了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