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士绅心心念念要杀了王鹏君,但对王鹏君而言,辽东的鞑子才是他真正的敌人。
江南七姓养虎是为了借天子之势杀虎,但可惜的是此虎有“双翼”,一旦养大、即便崇祯也杀不了。
“什么来头。”得知有人想伏击自己时,郭震戎露出了残忍的微笑。
“大概有七百余人,不知道什么来头,等会抓几个活口就知道了。”先登营是王鹏君参考特警兵的标准而建立的一支快速反应部队,想伏击先登营、显然是打错了主意——别说先登营了,即便是其它的锦衣卫、也很难被伏击,在王鹏君的教导下,锦衣卫行军、情报和斥候是排在第一位的。
对方显然是知兵的,伏击之地选的非常好,若是锦衣卫没有提前发现伏兵,即便能赢也要损失惨重。
离伏击之地大概三公里左右时,车队停了下来。
车队运送的是缴获的走私商品,价值数十万两——锦衣卫这一个月共缴获了价值两百万两左右的赃物。
“番子肯定知道我们的存在了。”伏击先登营的人,一部分来源于海盗、一部分是南直隶的盗匪余孽,他们之所以愿意冒险伏击锦衣卫,一是贪心那数十万两银子的财富;二是扬州张氏、南京李氏和苏州萧氏愿意提供帮助;三是报仇——盗匪余孽每个人都有亲朋死在锦衣卫的剿匪行动中;四是锦衣卫打击走私的行动中,海盗折损了不少人和货物。
这些海盗都是杨六、杨七的人——锦衣卫缉私时、处处针对杨六和杨七,两人损失很大。
这个时期的海盗,大多有自己的贸易船队,杨六和杨七也不例外,杨六和杨七的货物主要来自于南直隶。
在杨六和杨七看来,锦衣卫在牛、也是林中的老虎,而他们是海里的蛟龙,所以犯不着忌惮锦衣卫——抢了货物就逃回海上,锦衣卫也只能干瞪眼。
“石头,要不要扯呼?”海盗那边虽然只来了两百人,但都是会使火器的精锐——有火枪七十杆、火炮五门。
“你傻啊!对方是精兵、且还是骑兵,我们只要跑路,他们会立即咬上来,然后一直跟着我们,直到我们精疲力尽才扑过来,到时我们必死无疑。”石头是一名小头领,也是这次伏击的最高领导人。
众人之所以敢来伏击先登营,最大的依仗就是火器,但只要一跑路,火器基本上就废了——为了避免被锦衣卫发现,火炮运到预定的地点后,运送火炮的马车便撤走了,所以如果要跑,火炮就只能放弃,火枪虽然可以随身携带,但如果没有安全的阵地,压根就无法直面骑兵的冲击。
“那怎么办。”
“对方虽然侦查到我们的存在,但绝对不知道我们有火器。所以我们可以派人去诱敌,把他们诱入火器的伏击圈。”石头虽然没读过书,但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所以指挥能力并不弱。
“去多少人。”两百名海盗,只有五十多名甲士,其它都是火器兵,所以充当诱敌主力的自然是盗匪余孽。
“去少了可能会引起他们的警觉,除了操持火器的人以外,其它的人都杀过去充当诱饵。”石头等人没有携带粮草、也没有援兵,在等下去、跑不跑都要完蛋。
盗匪余孽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也知道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所以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
这些盗匪余孽都见识过锦衣卫的厉害,之所以还敢来,一是因为打的是伏击战、二是因为有火器相助,如今伏击变成了强攻,众人自然满肚子怨气。
一行人悄悄朝锦衣卫冲了过去,负责警戒的斥候忙发出预警的信息。
郭震戎本以为对方会跑的,但没想到对方竟然敢主动攻击,所以郭震戎虽然笑他们自不量力,但也多了几分敬佩之心。
这些盗匪虽然悍勇、但大多不识兵阵,在加之是骑兵对步兵,所以郭震戎自然信心十足。
盗匪一方有弓箭手,当骑兵发动冲击时,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弓箭手延缓骑兵的攻势,但先登营有一半骑兵擅长骑射,所以盗匪一方的弓箭手还没有开弓,先登营的箭矢就已经飞了过来,盗匪瞬间死伤一片。
盗匪一方的弓箭手才射了两轮,骑兵就已经加速冲散了他们。
残存的四百多名盗匪瞬间鸟兽散,拼命朝山谷跑去,但两条腿那里跑得过四条腿!
在郭震戎看来,即便对方伏击成功,以先登营的战力也足以打赢这场伏击战,所以压根就不担心对方是否还有伏兵。而且从斥候的判断来看,那个地方顶多能藏七百人左右,已经来了五百余人,即便还有伏兵、也翻不起什么风浪。
“进入火炮射程了、要不要射击。”
“不用,在等等。”对方是骑兵、跑得快,若是把他们吓跑了,反而得不尝失。
伏击的地方是一处小山谷,两边的山虽然不高,但也足以阻挡骑兵的冲击,所以石头准备等距离足够近时在发动攻击。
海盗带来的火炮是佛郎机大炮,有射速快、散热快的优点,前三炮的发射时间不足二十秒。
骑兵快进入火枪的射程时,佛郎机大炮的炮弹如同一条巨龙一般砸向后排的骑兵,由于骑兵的冲击速度快,郭震戎发现火炮时、前排的骑兵已经进入火枪的射击范围,一轮火炮、一轮火枪,二十多名骑兵倒在了地上。
郭震戎气得肝胆俱裂,本能地便想后撤、但片刻之后立即选择了强攻。靠近后,火炮失去了作用,但火枪兵的威力却开始增加!
骑兵散开冲向火器兵的阵地,弓箭手不断抛射攻击火器兵,郭震戎带头冲到山坡下后、立即下马朝山坡上的火器兵发动攻击。
退回来的盗匪由上而下发动反冲锋,试图给火枪兵争取时间。
与之前在南直隶剿匪的锦衣卫相比,先登营的战力要强一大截,所以即便充当步兵,先登营的单兵战力也远强于那些盗匪余孽。这些盗匪余孽大多和锦衣卫交过手,他们原本以为这些锦衣卫和之前的锦衣卫差不多,所以并没有畏惧之心——在这些盗匪余孽看来,即便不敌,也能给火枪兵争取足够的时间,但结果却是一触即溃,先登营如同杀人机器一般瞬间冲破盗匪余孽的围堵。
若是大明的火枪兵,这个时候就已经乱了,但这些海盗依旧在沉着的装填火器。
骑射手不断抛射,下马的锦衣卫则四处散开冲向火枪兵的阵地。
双方都知道败则死,所以皆悍不畏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