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曹操应当构成故意犯罪,即故意杀人罪!(2 / 2)大国律师首页

“算了吧,才大一新生而已,估计也就看过几条法律法规而已,还是趁早下播,省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见郑逸还没有开始回答,黑粉一个个开始显得不耐烦,加上刚才郑逸质疑他们的智商,这会儿他们肯定是要还回去的!

在无数黑粉质疑跟嘲讽奚落当中,郑逸喝完了最后一口茶水,睁开如繁星璀璨的眸子,开了声音开始解释,第一个解答就让直播间的无数黑粉目瞪口呆,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先说说‘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这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句吧,这话出自《三国演义》,原文是“宁我负人,休人负我”。

讲的是曹操以为吕伯奢要加害自己,于是杀了吕伯奢一家,但意识到自己误杀已经不可以挽回了,就讲了“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这句话。

的确是很有气势的一句话!

根据现代刑法,曹操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所谓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首先,假想防卫是对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存在错误的认识,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一种,即事实上不存在不法的侵害行为。

就本案而言,吕伯奢并不想杀害曹操,而曹操却错误认为吕伯奢要杀自己。

其次,曹操杀害吕伯奢主观上有防卫的意图,虽然这种防卫意图来源于曹操主观上错误的判断,但如果曹操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

对于假想防卫的处理原则,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曹操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以过失犯罪论处;

如果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我认为,如果本案按照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处理,会导致罪责刑不相适应,本案中曹操应当构成故意犯罪,即故意杀人罪。”

王姐眼神愣了一下,忙转过头看向吴欣悦,毕竟对方式刑辩律师,对于防卫分辨最为熟悉。

“小郑,说得……对吗?”

可刚刚问完,王姐就从吴欣悦的脸上看出了答案,她发现吴欣悦先是非常的惊讶,而后露出满意的笑容,美眸看着郑逸的时候充满着欣赏之意。

直播间的黑粉,一个个也是瞠目结舌,有人等待着那些自称学法的黑粉站出来抨击郑逸,指着他鼻子说,这是错的!

但,

没有一个黑粉站出来抨击郑逸说错了。

一个个都哑火了,

一个个都愣神了,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这是一句曹操非常有名的言论,甚至没看过《三国志》的都听说过,其中涉及的细节就是假想防卫,以及主观是否存在过失。

很多人听完郑逸的解释,知道曹操是犯了故意杀人罪没错,

可……其中的解释,正如同郑逸说的一样,

“我怕解释清楚了,你们听不懂。”

明明已经解释清楚了,

黑粉却彻底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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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干货会不会特别多,哈哈哈……我尽量写得言简意赅,带着乐趣的普法文给大家,如果大家喜欢的话,记得留言评论,点击收藏,推荐票走起,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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