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里,闻翘在闻家并不受宠,唯一的可用之处就是用来商业联姻,如果不能和傅景珩订婚,那她回到闻家,日子也不会好到哪去。
想到原著里描写的乱七八糟的闻家,闻翘觉得她还是选择留在傅景珩身边比较好,至少她只需要应付傅景珩一个人。
而且,她的原身是混娱乐圈的,就是口碑和名声差了点,跟在傅景珩这个移动金山身边,也好东山再起不是。
房间里有一面巨大的落地镜,闻翘站在镜子前,打量着现在的自己。
一双桃花眼内勾外翘,薄薄的红唇泛着诱人的光泽,肌肤吹弹可破像剥了壳的鸡蛋一般,一袭白色长袖礼服,把她从头到脚包裹的严严实实。
即便是这样,也不难看出隐藏在这之下的姣好身材。
原身的这张脸和闻翘本身的容貌像了十成十,妥妥的祸国殃民的妖精长相。
看来原著作者也是个十足的颜控,这么一个炮灰角色都有着这么一张好看的脸蛋。
但是原身的审美,闻翘却不怎么欣赏,长着这么一张妖精脸,还非要走那种良家妇女的风格,看上去多少有点不匹配了。
闻翘果断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按照自己的审美选了一件正红色的旗袍穿上,旗袍长度达到膝盖的位置,侧开叉的设计把她的双腿修饰的更加纤长,立领也正好掩盖住了她脖子上的红痕。
她把头发用簪子盘成了一个发髻,和旗袍搭配的相得益彰。
镜子里原本素雅高洁的白莲摇身一变,成了娇艳无比的玫瑰。
至此,闻翘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打开门走出去,傅景珩和他的眼镜助理也恰好到她的房间门口,看见换了一身装扮的闻翘,眼镜男附在傅景珩耳边小声说道:“哇,傅总,闻小姐还蛮漂亮的哦。”
傅景珩冷睨他一眼,而后看向闻翘,眉心微蹙:“你穿那么鲜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