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那年初夏,我开始在书店工作。之前的几份工作虽然让我心力交瘁、身心疲惫,但好处是积攒了一些积蓄,并还完了宋姨因给我治病而欠下的债。于是,我决定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
还记得第一天在书店上班的情景。当天早上我高烧不退,但却不想第一天开工就请假,于是强拖着滚烫的身体去上班。我换好工装,表面看似无异,实则浑身发冷,虚汗阵阵。
同事晓慧快步走过来说:“贾如,店长灭绝师太突然通知开会,快走吧,迟到的话她会发火的。”我匆匆忙忙赶到会议室,昏昏沉沉找了个空位坐下。
“没带记事本和笔吗?开会需要记录的,否则店长会认为你态度不认真,阴阳怪气地批评你。”很好听的声音,我转过头,看到冲我说话的男生,剑眉明眸,俊朗英挺,笑容腼腆而灿烂。“腼腆”和“灿烂”明明是两个矛盾的词语,却在他的脸上完美融合在一起。不知是因为发烧头晕,还是多巴胺作祟,这笑容我一看就醉了。
“谢谢提醒。”来不及继续多想,我心里责怪自己怎么会如此粗心大意、不在状态,准备起身回办公室取记事本,与此同时,店长伴随着她清脆的高跟鞋声走了进来。她一边落座一边凌厉地环顾着四周,说:“都到了吧,开会。”
我只好坐了下来,陪着我的又多了一份胃痛。这时,身旁的男生立刻将自己的记事本和笔推到我的面前,低声说了两个字:“借你。”
这怎么使得,我刚要把东西还给他,店长不带一丝温度的声音响起:“顾磊,全店员工只有你一个人的桌子上空空如也,你是来开会的吗?就你记性最好?”
我身旁的男生站起身,尴尬地笑道:“我这就回去取。”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我心里既过意不去,又满怀感激。
顾磊,我浑身发抖,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顾磊慢慢熟识起来。我知道他比我大两岁,现在担任主管职位。我知道他的家乡有一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田。我知道他因为交不起学费,高中二年级就辍了学,告别父母,背井离乡。我知道他热爱音乐,唱歌很棒,最大的梦想是抱着吉他去流浪。我知道他在其他人眼中沉默寡言,而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却总是侃侃而谈。
一天,店里新书到货,我去清点,然后尝试着将装着满满书籍的箱子往库房里搬。我使出了全身之力,箱子依然倔强地纹丝不动。我重新调整一下呼吸,换个姿势再次尝试,箱子居然大踏步向前挺进。就在我欣慰得意之时,突然发现旁边有一双大手正和我一起发力。
“顾磊,是你啊,我还以为自己突然变成了葫芦娃中的大娃。”看到他,我总是忍不住嘴角上扬。
顾磊递给我一杯奶茶,说:“给你的,大娃,这里交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