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店门口。
太阳还是那么毒辣,高高的悬在空中,生人勿近。虽然有时会被高大的建筑物挡住,但是它喷洒的热毒穿过了六万五千七百分之一光年的长度依然不减其威力。
但这些阻挡不住旅人的热情,人依旧很多。
“唉,又有几个被宰的傻逼。”旁边店的老板小声嘟囔。
林佳音脸皮薄,首先红了脸。
我看过去,也是一位老人,穿着红色中山装很是喜庆。
“咋了,我有的是钱。”
“有的是钱还不如来我家逛逛,我家的工艺品物美价廉,姻缘类的也超灵。”老板是个会做生意的,嘴皮子贼溜。
“不来不来,气死你,略略略。”
他瞪圆了眼睛,没有一根毛的脑袋歪起。
“哼,不来就不来,反正进我们家的人多,我不稀罕。”
小学生般的对话在我们身上上演。
有些熟悉,勾起了我的回忆。
尤记6岁时,我经常抢安风糖,安风会插着腰,把嘴巴嘟老高,他说:“我不跟你玩了。”
我也别过脸说:“不玩就不玩,我才不稀罕呢。”
但不过一分钟,我就跑过去对他嬉皮笑脸。
可是后来安风变得不爱说话,也不会再嘟嘴喊“我不跟你玩了”这类的话,即使被我欺负,他也是躲躲闪闪,有时会很成熟,像个小大人,沉默寡言。
“幼稚鬼。”花花冷哼:“理他干嘛,直接走呗。
“好咯。”我回过头,笑嘻嘻的跟那个老板大招呼:“拜拜,老板。”
回应我的是一声轻哼,进店的背影。
“搞不懂你,你先气了人家,走时还跟人家打招呼,理你才怪。”
“不用他理啊。”我笑的灿烂,我开心就好。
陈查查的电话正逢恰好的打来,听声音非常愉悦。
“朵朵,你们在哪啊,我在商业街三楼给你们买了点吃的。有酱猪蹄,烤鱿鱼和章鱼小丸子。”